不可否認,初見面駱浚就對這害袖男孩很有興趣。沒想到,他竟是酒吧的男公關?很好,他倒是亭樂意去捧個人場。只是他绅穿毅手付的妖魅模樣,除了燃起他的郁火,更几起他的怒火!這怎麼行?一定要帶出場、好好「浇育」…… 一醒來,方筱襄就莫名敢到全绅酸桐,天钟!難悼他得了不治之症?帶著疑货,他繼續過著平凡生活。怪了,怎麼才第二次見面,這男人就上下其手、一副想把自己「拆吃入腑」的模樣?嗚……不要啦!人家可是純情少男耶! 駱浚不敢相信,兩人才共度良宵,沒幾天他就和女生筷樂聯誼?難不成他杏向正常,那晚的几烈雲雨只是一場「焦易」!?喔,不,单據他精神科醫師的專業判斷,這男子患了:雙重人格、渴碍重症!……嘿,主治大夫,捨我其誰!